循环冷却水与冷却塔设计规范浅析

2021-07-07     来源:西安易筑机电工业化科技有限公司


一、设计循环冷却水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:

1、循环冷却水系统宜采用敞开式,当需采用间接换热时,可采用密闭式。

2、对于水温、水质、运行等要求差别较大的设备,循环冷却水系统宜分开设置。3、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水质应满足被冷却设备的水质要求。

4、设备、管道设计时 应能使循环系统的余压充分利用。

5、冷却水的热量宜回收利用。

6、当建筑物内有需要全年供冷的区域,在冬季气候条件适宜。

时宜利用冷却塔作为冷源提供空调用冷水。

二、冷却塔 设计计算所选用的空气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,应与所服务的空调等系统的设计空气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相吻合,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0h的干球温度和湿球温度。

三、冷却塔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:

1、气流应通畅,湿热空气回流影响小,且应布置在建筑物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;

2、冷却塔不应布置在热源、废气和烟气排放口附近,不宣布1在高大建筑物中间的狭长地带上;

3、冷却塔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,除满足塔的通风要求外,还应考虑噪声、飘水等对建筑物的影响。

四、选用成品冷却塔时,应符合下列要求:

1、按生产厂家提供的热力特性曲线选定,设计循环水量不宜超过冷却塔的额定水量:当循环水量达不到额定水量的80%时,应对冷却塔的配水系统进行校核;

2、冷却塔应冷教高、能源省、噪声低、重量轻、体积小、寿命长、安装维护简单、飘水少;

3、材料应为阻燃型,并应符合防火要求;

4、数量宜与冷却水用水设备的数量、控制运行相匹配;

5、塔的形状应按建筑要求,占地面积及设置地点确定:

6、当冷却塔的布置不能满足本规范第3. 10. 3条的规定时,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,并对塔的热力性能进行校核。

五、当可能有冻结危险时,冬季运行的冷却塔 应采取防冻措施;

六、冷却塔的布置,应符合下列要求:

1、冷却塔宜单排布置;当需多排布置时,塔排之间的距离应保证塔排同时工作时的进风量;

2、单侧进风塔的进风面宜面向夏季主导风向;双侧进风塔的进风面宜平行夏季主导风向;

3、冷却塔进风侧离建筑物的距离,宜大于塔进风口高度的2;冷却塔的四周除满足通风要求和管道安装位置外,还应留有检修通道;通道净距不宜小于1. 0m.

七、 冷却塔应设置在专用的基础上,不得直接设置在楼板或屋面上;

八、 环境对噪声要求较高时,冷却塔可采取下列措施:

1、冷却塔的位置宜远离对噪 声敏感的区城:

2、应采用低噪声型或超低噪声型冷却塔;

3、进水管、出水管、补充水管上应设置隔振防噪装置,

4、冷却塔基础应设置隔振装置;

5、建筑上应采取隔声吸音屏障。



九、循环水泵的台数宜与冷水机组相匹配。循环水泵的出水量应按冷却水循环水量确定,扬程应按设备和管网循环水压要求确定,并应复核水泵泵壳承压能力。

十、冷却塔循环管道的流速,宜采用下列数值:

1、循环干管管径小于等于250mm.应为1. 5m/s~2. 0m/ s;管径大于250mm、小于500mm时,应为2. 0m/s~2. 5m/s;管径 大于等于500mm.应为2. 5m/s~3. 0m/s;

2、当循环水泵从冷却塔集水池中吸水时,吸水管的流速宜采用1.0m/s~1. 2m/s当循环水泵直接从循环管道吸水,且吸水管直径小于等于250mm时,流速宜为1. 0m/s~1. 5m/s,当吸水管直径大于250mm时,流速宜为1. 5m/s~2. 0m/s。水泵出水管的流速可采用循环干管下限流速。

十一、冷却塔集水池的设计,应符合下列要求:

1、集水池容积应按下列第1)项、第2)项因素的水量之和确定,并应满足第3)项的要求:

1) 布水装置和淋水填料的附着水量,宜按循环水量的1.2%~1.5%确定;

2) 停泵时因重力流入的管道水容量:

3) 水泵吸水口所需最小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内流速确定,当流速小于等于0. 6m/s时,最小淹没深度不应小于0.3m;当流速为1. 2m/s时,最小淹没深度不应小于0.6m.

2、当选用成品冷却塔时,应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.对其集水盘的容积进行核算,当不满足要求时,应加大集水盘深度或另设集水池;

3、不设集水池的多台冷却塔并联使用时,各塔的集水盘宜设连通管:当无法设置连通管时,回水横干管的管径应放大一级:连通管、回水管与各塔出水管的连接应为管顶平接;塔的出水口应采取防止空气吸人的措施;   

4、每台()冷却塔应分别设置补充水管、泄水管、排污及溢流管;补水方式宜采用浮球阀或补充水箱.

当多台冷却塔共用集水池时,可设置一套补充水管、泄水管、排污及溢流管。

十二、冷却塔补充水量可按下式计算:

qbc=qx*Nn/Nn-1

式中:  qbc-----------补充水水量(m2/h);

qx----------蒸发损失水量(m'/h);

Nn---------浓缩倍数,设计浓缩信数不宜小于3.0.

:对于建筑物空调、冷冻设备的补充水量,应按冷却水循环水量的1%~ 2%确定。

十三、冷却塔补充水总管上应设置水表等计量装置。

十四、建筑空调系统的循环冷却水系统应有过滤 、缓蚀、阻垢:杀菌、灭藻等水处理措施。

十五、旁流处理水量可根据去除悬浮物或溶解固体分别计算。当采用过滤处理去除悬浮物时.过滤水量宜为冷却水循环水量的1%~5%


参考规范GB 50015-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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